國家質檢總局28日公布的刨花板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顯示,有27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。
本次共抽查了天津、河北、遼寧、江蘇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東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廣東、廣西、四川、云南等16個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147家企業生產的147種刨花板產品。依據《刨花板》GB/T 4897-2003、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》GB 18580-2001標準的規定,對刨花板產品的吸水厚度膨脹率、靜曲強度、內結合強度、表面結合強度、甲醛釋放量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。
經檢驗,有27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,涉及到甲醛釋放量、吸水厚度膨脹率、靜曲強度、內結合強度、表面結合強度項目。
國家質檢總局表示,已責成相關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,對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依法進行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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